武汉理工大学壹定发官网入口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成功者。
3.2021 年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4.招收推免生本科毕业专业限制:机械类、仪器类、工业工程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轻工类、航空航天类、农业工程类等理工科相关专业。
5.招收推免生相关学术条件要求:掌握从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或工业工程专业学习和深造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从事相关专业科学研究开发的能力。
二、招生类别和招生人数
(一)本科直博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习形式 |
拟招生人数 |
1 |
机械工程 |
080200 |
全日制 |
4 |
注:本科直博生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硕士研究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习形式 |
拟招生人数 |
1 |
机械工程 |
080200 |
全日制 |
50 |
2 |
工业工程 |
0802Z1 |
全日制 |
3 |
3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080400 |
全日制 |
5 |
4 |
机械 |
085500 |
全日制 |
7 |
注: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申请、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1.推免生报考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阅读我院《接收推免生简章》,符合条件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填报专业志愿,按申请学院《推免生招生简章》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复试通知
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在考生报名48 小时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 48 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我院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按照我院安排参加电话面试。
5.发送待录取通知
我院汇总复试情况,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 48 小时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三年备查。
6.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我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2.根据教育部有关接收推免生的时间安排,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在10月12 日至 10 月 25 日之间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选报学校和专业,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操作,将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2021年推免生注册、报名、缴费及拟录取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拟录取考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信息公开平台(http://xxgk.whut.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实名投诉或举报,研究生院将协同纪委调查处理,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87218976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122号武汉理工大学东院壹定发官网入口研工办
邮编:4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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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5日